一、镇江市中医院的医技楼辅助用房项目工程已经被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镇江市桃花坞新区十区八号
(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55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图纸及清单上的工程量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3)企业业绩、信誉: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5)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等情形。
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9、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审时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10、在镇江注册的施工企业需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
11、依据镇政建[2014]238号文规定,投标申请人必须为总部注册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的有意向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资审时投标人如为总部注册在镇江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2、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
①、本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施工项目经理部其它管理人员由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自主配备。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以及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承诺书原件;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提供岗位资格证书原件。
③、以上所有相关证书在资审时需提供原件,如果不提供原件,资审作不合格处理。
13、投标申请人须在资审前,将投标保证金交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 元。
14、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请申请人携带介绍信于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5日每天9:30至17:00携带加盖公章的公司资质、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带原件备查)、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至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中山东路395号4楼)报名。(另外,为证明报名者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报名时报名者须提供报名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或公积金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本项目使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八、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其他:定标结束后,工程施工投标的中标人应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提交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
十、项目经理必须承诺在施工现场每天不低于6小时工作时间。
十一、付款方式:建设单位将根据实际财务情况五年内付款。
十二、资审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否则不接受资审文件。
十三、开标时投标单位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否则不接受投标文件。
联系人:周斌
电话:13062908288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5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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