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科室调整通知
经院部研究决定,即日起进行部分科室诊室优化调整,调整后的具体布局通知如下:
1、门诊换药室调整至238室(换药室一室)、239室(换药室二室);
2、皮肤科一室调整至207室(兼专家门诊诊室),皮肤科二室调整至206室,皮肤科检查室、治疗室调整至205室、201室;
3、肛肠科调整至208室、209室(兼专家门诊诊室);
4、外二科调整至210室(兼专家门诊诊室)、211室;
5、外科检查室调整至2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