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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医院消费者权益日向社会公开承诺
【作者:镇江市中医院】 【发布时间:2015-04-28 00:00】 【阅读次数:1101】
 

市中医院消费者权益日向社会公开承诺

随着“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在市中医院喜迎“两会”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改进服务态度,努力创建社会认可、人民满意、名副其实的百姓放心医院,市中医院特别开展“诚信医疗,从我做起”系列活动,公开做出十大承诺:

1、以服务患者为己任,以保证医疗质量为核心;

2、尊重患者知情权、私隐权、选择权、监督权;

3、严格执行医院医务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制度;

4、严格执行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5、礼貌接诊、温馨服务、规范诊治、追求卓越;

6、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财物及宴请等;

7、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8、拒绝接受医疗器械、药品等生产、销售企业给予的回扣;

9、不断改进服务流程,最大限度方便患者就医;

10、促进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倡无过失医疗,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病人的信任是医院发展的不竭动力,以优质服务还病人一身安康是医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医院坚持以高尚道德育人,以精湛医术救人,以优质服务感人,以诚信态度待人,精心打造医疗行业的诚信品牌。